第 26 章 堕仙

    灵台并非是一座瑶宫或是一方高台。

    它是十二座高悬的山崖,以玉廊相连的,灵台十二仙各司一座,最高处的那座,是明无花信坐镇。

    每座山崖都一处专门用于跪罚的地方,经受的煎熬各不相同。

    云骇是撤了法器,一路罚过去的。到花信面前时,他已经快站不住了。但他还是直楞楞地站着,以往仙气缥缈的衣衫淅淅沥沥滴着血,袖摆袍尾还残留着上一处跪台的火光。

    他永远记得花信当时看向他的眼神,他确信,在那片黑沉沉的怒意里窥见了一丝心疼。

    他浑身都滴着血,却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云骇!”一见他笑,花信怒意更浓,“你——”

    云骇第一次见到他这位师父气到无话可说,以往对方都是很会讲道理的——那种平心静气、点到即止、悟不悟随你的道理。

    凡间杂事万千,仙都事也不少,什么稀奇问题都有,也没能把花信弄成这样。

    我可真是个混账。

    云骇心想。

    但他又不可避免地因为这种“独一无二”高兴着。

    “你入仙都那天,在我这灵台立过什么誓?你领的那一道天诏,何事可为,何事不可为点得明明白白,你当那只是废纸一张?!”花信斥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云骇说,“我记着的,师父。我知道后果。”

    花信还欲开口,云骇又说:“可我报仇了。”

    花信瞬间无言。

    “我报仇了。”云骇说:“我见不得那些渣滓无病无忧地在人世逍遥,你知道的,我见不得那些,那没道理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便往跪台走去。

    十二道峰,十二处跪台,刀山火海各有磨难。

    花信沉默地看着他走上那方锁链牵拉的石台,良久之后转了身,背对着他朝外走,说着:“世间不讲道理的事浩如烟海,你管了一件,就得管另一件。迟早有一日……”

    云骇在石台上跪下,等着他的后文,但花信却顿了一下,没再多说一个字。

    那反应再明显不过——他不想一语成谶,不想自己徒弟真的“迟早有一日”,所以停在了那句话上。

    云骇看得明白,高兴起来。

    花信背手一扫袖摆,跪台的石门落了下来。

    看到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,云骇收了笑低下头,又慢慢陷入沉寂。

    灵台的跪罚很熬人,哪怕是仙体,哪怕是再倔的人,跪完十二处也会人事不省、元气大伤。

    云骇是在花信的住处醒来的。

    醒来时,他身上的伤早已上过仙药,愈合得差不多了。他损耗的仙元也被补过,虽然不可能恢复如初,但也不会有太大影响。

    想也知道是谁的手笔。

    云骇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找花信,但偌大的瑶宫,却不见花信踪影,只有几位童子对他道:“仙首说,若是郎官醒了,可自行离去。”

    他其实早有封号,照理说,不该再叫郎官的。但他爱说笑又会哄人,把花信周围的仙使童子哄得晕头转向,也不知怎么就答应下来,一直“郎官”长,“郎官”短地叫他。

    唯独花信张口“云骇”,闭口“云骇”。最亲近,也不过是前面加上“我徒”。

    “倘若我不走呢?”云骇问那童子,“仙首有交代你们赶人么?”

    童子摇摇头:“不曾。”

    “仙首这几日都不在,郎官若是不舒服,可多住几日。”花信的童子们都随了他的性子,也有些不苟言笑一本正经。

    亲近话从他们口中说出来,都会减几分趣味,听在耳里更像是客套。就连“郎官”,都被他们叫得像“这位仙君”。

    云骇在榻边坐了片刻,摇摇头笑着说:“不住啦,我回去了。跟你们仙首说……”

    他静了一瞬,道:“多谢药和仙元,费心了。”

    小童愣了一下,他已经离开了。

    好像就是从那一回开始,他慢慢走偏了路。

    他并非有意为之,但正如花信所说。人世间不讲道理的事多如瀚海,他本来只想管那一件,其余不再插手,但后来发现不行,他不得不接着去管第二件……

    因为第二件,是他管的第一件事引发的。

    说来也简单。

    他司掌丧喜,自然会见到种种聚散离合。有时候这人前些天刚喜结姻缘,不多日便命丧黄泉。

    他时常唏嘘,但不该插手时不会插手。毕竟这其实是常态,就连仙都都避免不了离合,偶尔还会有神仙被打回凡人呢。

    可那日,他见到了一个跪在他神像前的小姑娘。那姑娘年刚豆蔻,正该是娇俏如花的时候,却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小姑娘不肯散的阴魂,穿着喜服,喜服上绣着一些符文,想来是被人配了冥婚。

    她皮肤青白,两只眼睛成了窟窿,朝下淌着血泪。她嘴唇被封着,说不了话——那是民间有人会用的避免人死后告状的法子。

    但她身上杀气极重,不说话也大概能明白她想求什么。

    这种往往是家破人亡,无人庇护,被人强掳去做阴新娘的。求的也无非是掳她的人不得好死。

    求的人,总希望对方要承受一样,甚至更多的痛苦。她被挖了眼,掳她的人也得遭同等的罪。她如何惨死,对方便该如何惨死。

    可这是不可能的,报应也并非如此。

    依照丧喜神的规矩,云骇可以插手,但不能太深,只能点到即止。他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,尽管“点到即止”落到人间,往往看不出什么结果来。

    直到他顺着那惨死的小姑娘往上追溯了几年……

    他发现,那小姑娘之所以家破人亡、无人庇佑,是因为她很小的时候,爹娘便被仇人所弑。

    而那仇人,恰恰是云骇自己。

    她爹娘,正是当年构陷云骇一家的人之一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他不管也得管,而且不能只是“点到即止”。否则,他就成了那小姑娘眼里的“不讲道理,没有天理”。

    而那仅仅只是一个开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后来,不知第多少次,云骇从人间回来,就将自己困锁在瑶宫住处。

    他终于明白当初花信那句未尽的言语是什么了——

    那些浩如烟海的事,他管了一件,不得不管第二件,然后牵连越来越多,此人的仇人是那人的恩人,这个要杀的,是那个想庇护的,纠缠而复杂。插手太多,迟早有一日,他的存在就是最大的“不讲道理”。

    从他当初杀了那三十一人起,似乎就注定会有这么一天——

    他屡犯灵台天规,花信承接天诏,不得不将他贬了又贬,从香火丰盛的喜丧神,变成了无人问津的大悲谷山神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那些香火似乎也能影响到仙都。他在人间没有供奉和香火、在仙都也渐渐门庭冷落。

    云骇性情敏感,起初以为是仙人也逃不过势利。或许也有,但后来他慢慢发现,那是一种天道使然的遗忘。

    众仙见到他时还认得他,但见不到时,便记不起他。唯独一人似乎不受那天道影响,便是灵王。

    当初刚入仙都不久,他问过花信:“天宿司掌刑赦,那灵王司掌何事?似乎甚少听人说。”

    当时花信想了想,答道:“司掌众仙所不能之事,但具体是什么,我也不知。”

    那时候,云骇很纳闷。毕竟众仙如云,几乎已经囊括了天下所有,还有什么是神仙难办的?

    他总觉得那是一句抬高灵王的虚话,后来慢慢意识到,那或许不是虚话,也并非抬高。

    有一段时间,云骇总是不安,便常去记得自己的灵王那里,但那毕竟连着人人回避的废仙台。后来他最常去的,还是灵台和花信的住处。

    比起其他,他更怕有一天,连花信都不记得自己有过一个叫做云骇的徒弟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传言说,仙都有一枚神秘的天铃,众仙无人能看见,却偶尔能听见依稀的铃响。

    每次铃响,就代表又有神仙落回人间了。

    云骇听见过几回,却始终不知那天铃挂在何处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他亲眼得见。

    那是仙都一场难得的长夜,雾气深重。他在窗边坐着,忽然想见一见花信。

    那念头来得毫无征兆,他怔了片刻,打算合窗出瑶宫。他刚扶住窗棂,就听见了细碎的轻响,像是腰间或是剑上的挂饰相磕碰。

    有人来?

    云骇猛一转身,看见了灵王。

    对方束着白玉冠,戴着那张镂着银丝的面具,周身披裹着冷雾,身长玉立。一如当年在仙都入口处的初见。

    只是那时候,他身侧镀着一层光。这次,却只有深浓夜色。

    云骇看着他,心下一惊,口中却道:“怎么访友还戴着面具?”

    灵王似乎极轻地叹了口气:“你看我这像是访友么?”

    也是。

    不仅不像访友,连常跟着的童子都没带,甚至没带他很喜欢的那柄剑。

    云骇僵立着,那一刹那,旧友间几乎带了几分对峙感了。

    灵王没动,也没开口,少有地话语不带笑音。最后还是云骇先开口:“大人你……接了天诏。”

    灵王“嗯”了一声,又道:“都猜到天诏了,那你应该也知道我是来做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云骇苦笑:“所以,该我回人间了?”

    灵王没说话,算是默认。

    云骇:“我以为废仙台一跳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他一直以为,堕回人间就是站上废仙台,往下一跳便百事皆了。直到这一夜,灵王带着天诏而来,他才知道没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他还得废掉仙元,要断去跟仙都之间的所有牵连。

    那过程其实很快,只是眨眼之间,却因为说不出来的痛苦而被拉得无限长。他在痛苦间恍惚看见灵王手指勾着一个东西。

    似乎是白玉色的铃铛,他看不清,但听见了一点铃音。

    他忽然明白,仙都那枚传说的天铃究竟在哪了。它并没有挂在哪个廊檐之下,而是带在灵王身上。

    “天铃……”云骇哑声道。

    灵王摇了一下头,嗓音在他听来模糊又渺远:“众仙胡乱传的,它不叫天铃,叫梦铃。”

    梦铃……

    云骇蜷缩着,无意识地重复着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他听见灵王说:“人间其实也不错,有个落花山市很是热闹,比仙都有意思多了。这梦铃摇上九下,能给你造一场大梦。等你下了废仙台,过往这百年睁眼便忘,也就没那么难受了。”

    过往百年睁眼便忘。

    这便是那些神仙被打落人间前,会有铃响的原因么?

    什么都不会记得。

    什么人都不会记得。

    仙元不在,常人之躯在仙都是不能久撑的。

    云骇已经混沌不清了,却还是挣扎着,在那白玉铃铛响起的时候,聚了最后一点残余仙力,拼上了自己的半具魂灵,挡了那铃声一下。

    他一生偏执,不撞南墙不回头,撞了也还是不回头。

    他不想忘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云骇刚落回人间的那几年,风平浪静。

    即便他拼死挡了一下,那梦铃也还是有效用的,他依然忘记了过去百年的所有事,只依稀觉得自己某日做过一场梦,梦里断过腿也瞎过眼,浑身是血饥饿难耐时,被仙人抱上了鹿背。

    他同许多人提起过那场梦,但总是张口忘言,只能一句话草草收尾。

    明明描述不出任何场景,但他却笃定梦里是个隆冬夜,他冷得发抖,那仙人的手是那场无尽寒夜里唯一的暖处。

    就因为那个没头没尾的梦,他开始试着学一些仙术,试着离梦里的仙人近一点。

    他叩问过附近诸多仙门,却没有哪个仙门正式收他。都说他天生缺漏,聚不起气劲,凝不了丹元,实在不是修行的料子。

    再后来,世道说乱便乱,他那点花架子根本不足以保命,只得四处避藏,过得像个流民。

    有一日,他深夜遭逢觅食的邪魔,缠斗间实在不敌,被钻了躯壳。

    魂灵被啃食的感觉和瞎眼、断腿无异,痛得他嘶声大叫。

    他蜷缩在地的时候,忽然觉得一切似曾相识。

    他好像也这样蜷缩着,用尽全力抵抗过什么,好像是……一道铃音。

    世间最痛苦又最讽刺的事莫过于此——

    他在濒死之时想起了被遗忘的一百年,想起那仙人和白鹿并非一场空梦,百年之前,真的有那么一位仙人,把他带出寒山洞。

    想起他成了对方的徒弟,一度被夸赞天资卓越。想起他曾经是飞升成仙的人里最年轻的一位,执掌香火最丰盛的人间丧喜。五⑧16○.com

    他在仙都的最后一日,是想再见一见那个人的。

    他还没能见到,又怎么能死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后来的云骇常想,他其实还是富有天资的,否则不会因为“不想死”便反客为主,吸纳了那个啃食他的邪魔。

    仙门都说,他聚不起气劲,凝不了丹元。其实不然,他只是凝不仙元而已,邪魔的可以。

    他狼狈又不顾一切地吸纳邪魔气时,脑中闪过的是百年之前的那一幕——他躲藏在山洞里,花信提灯而来,照亮了寒夜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从今往后,都不再会有仙人来救他了。

    他勉强活了下来,却可能到死也不敢再见那个人了。

    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    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许他会收吧。

    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    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    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    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    “慢着!”

    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    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    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    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    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    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    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    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    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    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    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    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……”

    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    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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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    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    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    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    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    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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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    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    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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