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4 章 云骇

    数百年前,人间还有王都,就挨着太因仙山。

    王都里最重要的地方叫做问天寮,供着灵台十二仙,负责卜问天机,跟各大鼎盛仙门都联系紧密。

    执掌问天寮的,有左右两大寮使,云骇的父亲便是其一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既威风又危险的差事,惹人艳羡也惹人妒忌。好时风光无两,坏时家破人亡。

    云骇第一次见到明无花信,就是在问天寮的客府里。

    他那时尚还年幼,受着娇生惯养,把问天寮当做家里第二处府宅,常在客府廊院里玩闹。

    那天他追着一只松貂穿过回廊,差点一脑门撞到来客。

    冒冒失失间,一阵凭空而起的风挡了他一下,接着一只手掌抵住了他朝前磕的额头。

    负责照看他的那些人嘴里叫着“小心”,呼啦啦跑过来。赶忙抱起他后退几步,在那来客面前低下头,显得拘谨又惶恐。

    唯独云骇无知无畏,好奇地抬起头。

    那天的花信一副人间模样,身边没有跟着画像上的白鹿,手里也没提他的照世灯。他穿着一身最素的白衣,长发束得随意,斜贯着一根未加雕琢的木簪。

    明明是王都大街上最常见的扮相,却还是让人看呆了眼,

    等到云骇回过神来,花信已经走到回廊尽头,抬步进了客堂,那身白衣扫过高高的门槛,转身便不见了。

    云骇转过头,仰脸问照看他的人:“那是谁?”

    他们“嘘”了一下,抱着他远离客堂,去到廊院后侧才小声道:“那是大人的仙友。”Μ.5八160.cǒm

    那时候的云骇知之甚少,更别提那些仙凡之间的规矩。

    他只懵懂知道:神通广大,是为仙。私交甚笃,是为友。

    他以为那位“仙友”就是这样的人,可后来发现,那人数年才出现了那么一回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云骇第二次见到明无花信,是六年之后。

    王都一片混乱乌烟瘴气,问天寮的寮使也早已换了人。他父亲受人构陷,连带府内大半人都丢了命,一时间,偌大的家府散了个精光。

    他年岁依然不大,却成了罪人之子,原本的名姓皆不能用。跟着一群流民一路南下,跌跌撞撞到了鱼阳一带。

    那时候,鱼阳怕受祸乱波及匆匆封了城,流民进退无处,只好暂时栖身在山野荒庙里。

    那年隆冬极寒,那些流民大半没能熬过一个月。于是那些山野荒庙里,死尸三五成堆,怨气甚重,又引来不少邪魔阴煞之物。

    等到一个冬天熬过去,山野间便没几个活人了。

    云骇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那天,他从一个半残的阴物手里抢了食,拖着被阴物弄断的一条腿,捂着被抓伤的左眼,躲进一个山洞里。

    他蜷缩在山石后面,抹掉眼边的血,抓着那块不知来源的肉,张口就要撕咬。忽然瞥见山林寒夜里有一盏灯影。

    云骇早已养出习惯,不等看清是何人何物,爬起来便要躲。

    可那灯影太快了。

    没等他窜出一步,提灯人已经站在他面前了。

    云骇记得那张脸,虽然只见过一回,虽然本不该记事。但他就是记得清清楚楚,以至于时隔六年,还是能一眼认出来。

    那不是别人,正是当年问天寮的那个来客,他父亲的仙友。

    云骇还是抬头看他,动作与幼年时候别无二致。

    只是当初他大睁双眼、满是好奇。现在他瞎了一只眼,带着半干的血,满脸麻木。

    他拖着断腿,跪坐在冷石后面,一脸麻木地看着当年惊鸿一瞥的人,听见对方开口说:“受人所托,我来接你。”

    那嗓音很好听,穿过寒夜的雾落下来,几乎叫人听见了煦风。

    凡人真是奇怪。家府散了没哭,成了流民乞丐没哭,受冻挨饿没哭,断腿瞎眼也没哭……

    只是听见有人说了句“我来接你”,反倒两眼通红。

    云骇攥着手里的死肉,面无表情,两眼通红地看着明无花信。

    他在对方伸手过来的时候,忽然暴起,一把攥住那只抵过他额头的手,张口咬下去。

    他咬得极狠,瞬间尝到了血味。

    他在血味里带着宣泄和愤恨想:不是仙友么?既然是友,被构陷时你在何处?丢命时你在何处?家破人亡时你又在何处?!

    你受谁所托,又凭何能来接我?!

    他明明是在心里想的,对方却好像都听得见。

    半晌,那道好听的嗓音在他头顶响起:“灵台自有天规,我不能插手那些人间事。”

    那嗓音温和动听,却没有深浓的情绪——不见友人亡故的悲伤,也不见袖手旁观的愧疚,甚至听不出半分怜惜之意,似乎铁石心肠。

    但良久之后,云骇意识到:仙人神通广大,本不该被他咬住手,更不该被咬得血流如注。

    对方能挡却没有挡,就是在任他撕咬宣泄。

    想明白这一点,他终于慢慢松了口。

    花信没有去擦手上的破口和鲜血,而是弯腰查看了他受伤的眼睛和断腿,说:“走吧,带你回去治伤。”

    云骇偏头让过他的手,哑声说:“走不了。”

    花信却没有在意他的抵触,而是略有些意外道:“舌头还在?”

    云骇: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以为话也不能说了。”花信说着,抬了一下手。

    后面的林子里窜出一只白鹿来,他把云骇放在白鹿背上,带着白鹿往山下走。

    或许是怕他掉下去,云骇上了白鹿的背就动弹不得,只得老老实实趴在上面。听花信问道:“多大了?”云骇在心里冷笑:连这些都一无所知,还敢说“仙友”。

    花信依然平静:“仙都年岁慢,我不记这些。”

    云骇:“十一。”

    花信又道:“叫甚么名?”

    云骇又在心里冷笑。

    花信道:“往后俗名不用,这一辈从云字,你就叫……云骇吧。”

    云骇:“……”

    虽然很久没有提过自己姓甚名谁,确实快要记不清了。但听到这话,他心里还是难过,但又动弹不得,只能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从此往后,他就叫云骇了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凡人登不上太因仙山的三十三层高塔,自然也到不了仙都。

    花信所说的“带你回去治伤”,是指把他安顿在花家。

    旁人说的是“安顿”,但在云骇眼里,那就是把他撂在了花家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花家还不在桃花洲,门下弟子没有后来那么多,但也十分鼎盛。

    花家弟子大多以剑入道,还有一小部分修的是医。不管修哪样,每天的功课都满满当当。

    唯独云骇,既没有自己的剑,也没有可以练的丹方。

    眼睛和腿养好后,他实在闲得慌,便每日在花家各堂转悠。

    他问过花家家主,也问过各堂长老,他该练些什么?或者,他什么时候才能有自己的剑?

    结果家主也好,长老也好,都是一边夸他天纵奇才、百年难遇、根骨绝佳,一边推脱说他是灵台仙首花信亲自收的徒弟,他们不能越俎代庖去教,那就僭越了,还是得等仙首亲自教。

    “那他倒是来教啊!”云骇说。

    家主和长老答不了什么,只能干笑。

    几次三番下来,云骇便不再自讨没趣,再没问过那些问题。有时候其他弟子练剑,他就在旁边看几眼。练丹他也瞄几下。

    但更多时候,他是在藏书阁里耗着。

    藏书阁里供着花信的神像和画像。他有时候抓一卷书,能在那幅画像前坐一整天。半是发呆,半是埋怨。

    少年人心气高,受不了忽视。

    况且,他真的很想赶紧学出点名堂……

    他就这样莫名其妙被磨了两年,磨到几乎没了脾气,这才又一次见到花信。

    花信似乎已经忘了他这个唯一的徒弟,那天来花家也并非是要找他。但云骇必定不会放过机会,在临走前拽住了花信。

    他先乖乖叫了一句“师父”,这才问道:“满门弟子都在修炼,唯独我格格不入,师父是不是后悔带我回来了?若真是如此,师父大可开口,我自行离去便是。”

    他幼时娇生惯养,带了几分矜骄在身。后来当过流民乞丐,又有些锋利敏感。那时候他年纪还是小,那点矜骄和敏感全都放在脸上,藏不住。

    花信原本是不打算答他的,看了他的表情良久,还是给了句解释:“你根骨确实绝佳,世间少见。若是真要入道,比其他人都容易飞升成仙。不急于这一两年。”

    云骇问:“不急于这一两年是多久?”

    花信说:“等你适合拿剑。”

    云骇不依不饶:“那为何眼下不适合?”

    很久之后,云骇都记得那一瞬间花信看过来的眸光,平静,又仿佛能洞悉一切。他说:“因为你始终惦记着要杀光那些构陷你父亲的人,惦记着要让那些人受尽折磨,血债血偿。”

    云骇没了声息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他才道:“师父英明聪慧,目光如炬。我确实是这般想的。可我不该惦记么?修行就得修得我无爱无恨、无仇无怨,像您一样平静地看着那些人活个长命百岁么?”

    花信没答。

    云骇便一直盯着他,盯到自己两眼通红,就像当初在石洞里捧着死肉挣扎求生一样。

    花信终于开口:“没人让你像我一样。只是修行本是长路,你找的道太短了。”

    云骇:“哪里短?”

    花信:“杀人不过一剑,杀完之后呢?就再无支撑了。”

    那就等没了支撑再想。

    云骇在心里说。但他只是动了一下唇,最终行了个礼,垂眸道:“弟子明白了,我……我试试。”

    某种程度而言,他确实天纵奇才。说要试试,就真的再看不出半点心思。他不再急着要剑,也不再去管那些丹方。依然泡在藏书阁里,日复一日。

    这么一磨就又是两年。

    两年期间,花信又来过花家三次。三次云骇都在藏书阁,没有再追出去找师父问个说法。

    等到花信再见到他,他跟当年山洞里捧着死肉的少年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用花家家主和长老的话来说,云骇是花家弟子里脾气最讨喜的。能调笑能玩闹,跟谁都处得很好,而且那股不疾不徐的劲,很有仙家风范。

    明明他才十六。

    花信听闻此言,又断断续续试了他一年。

    于是十七岁那年,云骇有了自己的剑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曾经,在世人尚未遗忘之时,对云骇有过这样的形容——

    他天纵奇才,百年难遇,十七岁有了自己的剑,埋头修行八年后,修得了许多人一辈子也不会有的机缘,一朝飞升成仙。他同花信师徒情深,又一同立于仙都,不失为一则美谈。

    因为实在太过年轻,云骇上仙都的那天,成了后来众仙时常聊起的一段佳话。但对于云骇自己而言,那天记得最清晰的,却并非是他如何登顶了太因仙塔,如何进了仙都……

    而是他见到的两个人。

    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    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许他会收吧。

    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    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    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    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    “慢着!”

    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    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    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    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    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    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    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    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    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    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    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    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……”

    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    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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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    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    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    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    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    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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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    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    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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